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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刑法对话研讨会探讨AI时代诈骗犯罪

时间:2025-01-04 00:30

小编:小世评选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AI)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与生活便利。这一技术的进步也带来了诸多新型犯罪,其中以AI为手段实施的诈骗行为尤为突出。为更深入研究这一现象,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于2024年10月11日举办了“人工智能与刑法的对话”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此次会议邀请了众多法律和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AI时代下诈骗犯罪的成因、特征及应对措施。

研讨会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吴高臣的主持下拉开帷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姜伟,首都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缪劲翔等嘉宾分别致辞,强调了刑法在面对新型犯罪时的重要性。在随后的会议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北京大学文科一级教授陈兴良,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卢建平教授等多位学者纷纷发表重要讲话,为本次讨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AI时代诈骗犯罪的理论问题研讨”,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晓亮引导。与会专家就AI诈骗的技术治理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王文华指出,面对不断演化的AI诈骗手法,法律在技术治理上需要更为灵活与高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付立庆教授则补充,理论界应关注机器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角色,厘清弱人工智能与强人工智能的区分,以便更贴切地应用于法律框架中。

在讨论中,卢建平教授强调研究不能仅停留在追赶型治理上,而应该期待新一代技术的突破。与之相应,陈兴良教授表示,针对不同形式的法律理论研究应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以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在第二单元“AI时代诈骗犯罪的实践问题研讨”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刘传稿主持了讨论。李红钊律师作为律师界的代表,分析了弱人工智能和强人工智能在诈骗犯罪中的不同治理逻辑。他指出,弱人工智能可依靠现有的法律框架进行管理,而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超强则亟需制定更为细致的法律规则来限制其行为。他强调普通诈骗与人工智能诈骗的认定难点,尤其是在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分析时,如何区分欺骗与合法承诺是一大挑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杨子良探讨了现有法律框架是否能够涵盖新的诈骗犯罪类型,指出一些传统罪名可能无法有效应对AI时代的复杂情况。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石林山则通过案例分析,说明了证据收集与主观认知在诈骗案件中的重要性,这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点评环节,周光权教授提到,一些AI技术正被不法分子滥用,给公众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人工智能与刑法的对话需要关注基础问题的解决。胡云腾大法官指出,法律责任的追究不仅应包括技术的开发者与使用者,还应关注最终利益的获得者,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法律责任追溯。

会议的自由发言环节中,多位研究生也积极分享了他们的见解,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肖怡教授在时表示,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不仅提高了与会者的法律意识,也为未来的研究与实践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传统法律体系提出了挑战。在未来的道路上,法律界应主动应对,探索与时俱进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应对日益复杂的AI时代诈骗犯罪。只有通过多方的协作与创新,才能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与科技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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